产权单位或者文物建筑管理、使用单位应当设立(确定)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(兼)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。依法成立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,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器材,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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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权单位或者文物建筑管理、使用单位应当设立(确定)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(兼)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。依法成立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,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器材,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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